在台灣把去大陸登記結婚的前置文件和流程都跑完後,
( 上一篇 臺灣人和大陸人兩岸登記結婚流程 I )
準備好自己的護照和台胞證,
記得單身公證書&無血親關係聲明書效期為6個月,
在6個月內選個日期訂張機票飛往大陸登記結婚摟~
第二步 於大陸地區登記結婚
大陸地區登記結婚的地方在民政局,但一樣不要直接就先跑民政局喔
先找間照相館拍張結婚證上的結婚照 和 二吋白底證件照 (之後回臺灣申請配偶來臺用)
( 聽說有些民政局有提供拍照的服務,老夏家那裡的沒有,我們提前在照相館拍的 )
地點 配偶戶籍登記地的民政局
應備資料: 雙方合影2吋照片3張(紅底結婚照)
大陸配偶 → 戶口本、身分證正本
臺灣人 → 台胞證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(有可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吧)、
臺灣地區有效身分證件(護照和身分證)、單身公證書及無血親關係聲明書
結婚登記員會請雙方各填寫一份《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》,
審合所有文件後,當場發予2本結婚證
大陸登記結婚很快,相較之後要進行的臺灣結婚流程也容易多了
在大陸結婚登記完成了,接著要準備回台結婚登記的資料
在台灣結婚登記後,要去移民署申請依親居留,
其中需要的一份資料是 未受刑事處分證明( 大陸稱違法犯罪紀錄證明 )
未受刑事處分證明 和 結婚證 都需要到公證處公證
所以兩份資料一起準備好,跑一趟公證處就好
《 無違法犯罪紀錄證明 》 辦理方式
地點 戶口所在地派出所
應備資料:身分證、戶口本
辦理時間:正常是當場就可以給,就看派出所的人了
*移民署規定此證明書需最近3個月內開立的,所以3個月內要到台灣辦好程序唷
第三步 辦理結婚證公證書
地點 大陸公證處
應備資料:大陸結婚證
大陸出名的很多東西都能造假,公證處就是辦理證明文件屬實的地方,
公證書必須請公證處代寄一份副本給台灣海基會,一份證本自行攜帶回臺灣
辦理時間:公證書約10個工作天;副本寄到海基會約3個星期至1個月
老夏是 7/2 到公證處辦理,7/14 拿到結婚證公證書
在大陸辦事的費用都不是孟葛付錢的,所以沒辦法提供價格讓大家參考了
孟葛登記結婚完就飛回臺灣了,記得要帶下列的資料一起回臺灣唷
大陸結婚證 ( 持有人是自己的那本 )、
大陸結婚公證書正本 ( 公證書是老夏寄到臺灣給我的,7/14寄 7/18到 )
大陸配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大陸配偶二吋白底照片一張 ( 可多帶幾張回來備用 )
順便問問配偶父母親的基本資料 ( 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職業、地址、電話 )
說說我和老夏氣死人的結婚登記過程,大陸一個地區好像有會有好幾個民政局,
( 舉老夏家那的例子有:溫州市民政局、溫州市鹿城區民政局、溫州市龍灣區民政局 )
老夏家離溫州市民政局最近,我們一開始就去那登記,
哪知道老夏這人就愛跟人亂聊天,自己跟結婚登記員說他在美國唸書四五年認識我的,
結婚登記員一聽到他在國外那麼久,就說他要登記結婚需要請美國開立他在美國的單身證明,
當時我還在臺灣工作,特地請假要去大陸登記結婚,
我沒時間再等什麼美國開立證明 ((我們也不知道要去哪裡申請啊 ,
結婚登記員堅持要拿到老夏美國的單身證明才讓我們登記,我們只好回家去,
(( 唉... 大陸也是出名"人治 "的地方,官員說什麼就什麼,他想找你麻煩也沒輒
當天下午想說那去另一下溫州市鹿城區民政局試試,結果不行!!
因為我是臺灣人,與非大陸地區居民結婚必須到市裡最大的民政局才能登記
最後我們還是跑回第一次去的那個民政局,說了半天,
結婚登記員請我自己立一份切結書,說如果我們兩個婚姻登記有任何問題責任由我自己承擔
寫了那麼長我們的例子,
想提醒如果與我和老夏一樣是在國外認識的,登記時記得別多嘴說太多,反而給自己找麻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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