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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登記結婚完成,但在台灣還不能算已婚喔!!

( 上一篇 灣人和大陸人兩岸登記結婚流程 II  )

接下來就是在台灣跑"漏漏長"的台灣結婚登記流程了

 

第四步  海基會文書驗證

前往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前,

先在文書驗證申辦進度系統查詢,大陸方面是否已寄達公證書副本

( 副本從大陸公證處寄到海基會約3個星期至1個月 )

地點 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(海基會)

應備資料:大陸結婚公證書正本、身分證正本及影本、印章

* 如果自己沒辦法前往辦理,可以填寫委託書交由代理人前往辦理,

  代理人也要攜帶身分證正本和影本

費用:毎一字號公證書300元 (每份副本加收150元)

辦理時間: 一小時內

更詳細的資訊及海基會服務站可以參考海基會文書驗證手續說明

 

 

第五步  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

地點 移民署服務站 服務站據點查詢

應備資料:經海基會驗證之大陸結婚公證書正本、

台灣配偶之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正本和影本、

保證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(保證人順位以在台配偶優先)

* ↑上面兩項,所以在台配偶身分證影本共需要兩份唷

大陸配偶居民身分證影本、大陸配偶照片一張(兩吋、白底、脫帽照)

費用:證件費600元

 

接著填寫三份表格,如果本人無法到服務站辦理,需再多填一份委託書

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 

大陸配偶居民身分證影本、大陸配偶照片一張(兩吋、白底、脫帽照) 用在這張表格上,

上篇文提到 問問配偶父母親的基本資料 ( 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職業、地址、電話 )

是填寫在這份資料上的

 

台灣地區人民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資料表

這份文件孟葛填寫的小痛苦,雙方交往經過的格子空間也太小,問題又很籠統

 

保證書

保證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(保證人順位以在台配偶優先) 用在這張表格上

 

三份表格和應備資料都交給移民署申請後,

移民署在一個月內,會到家中訪查,作為審核申請案之依據。

移民署到孟葛家訪查時,孟葛在上班,孟葛爸媽和移民署聊了什麼我也不清楚,

(( 所以沒辦法提供移民署的問題讓大家參考,但不是假結婚,通常沒有什麼問題的!!

移民署人員之後請我EMAIL補寄一些我和老夏交往照片

以上就算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流程結束了

接下來等核發入出境許可證

入出境許可證可以選擇到移民署服務處自取,或自付掛號回郵信封

辦理時間:約一個月

7/30到移民署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、8/6移民署家訪、8/11核發入出境許可證

 

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更詳細的資訊也可以參考移民署全球資訊網 

 

 

台灣妞嫁作"大陸俏新娘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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